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正式施行之日起,可对销售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最低申报价格,每次降幅不得超过5%,调整后三个月内不得重新调整。住宅的实际售价,上下浮动幅度不能高于申报价的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人5日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方面,重点是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上海印发《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十四五”期间,每个新城引入至少2家市属国有企业总部或总部型机构落户。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城新设或已设机构,通过管理优化、功能赋能转型升级为总部型机构。争取央企在新城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具有总部级职能的独立法人公司,将高端制造、科创研发等与新城产业定位相符合的功能向新城导入。加快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等各类功能性机构。聚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上海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新城积极招引100家左右民营企业总部、总部型机构等落地。支持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分别围绕“国际汽车智慧城”“长三角数字干线科创走廊”“东方美谷”“数联智造”等主导产业品牌建设,加快招引一批企业总部落户新城,推动现有各类企业增能扩容,升级为总部型机构。
澎湃消息,云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和优化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提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每经消息,近日,深圳一楼盘传出标有“房产置换、以旧换新”的宣传海报,上写普通住宅换尊贵大平层,交换原则是以旧换新、等价交换、多退少补。查询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获悉,海报上的弘基翰林九锡备案名为弘基翰林大厦,去年10月拿到预售证,分为A、B两栋,共有232套办公,217套商务公寓以及65套商业,本次批准预售房源均为毛坯交付,开发企业为深圳市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留仙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证报消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2022年度第二批居住用地挂牌出让公告显示,16宗居住用地将于8月4日挂牌成交。根据公告,16宗居住用地总土地面积约33.29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79.85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350亿元。地块位置涵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宝安区、光明区、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其中,A806-0401地块,土地面积最大,起始价最高。地块面积约5.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83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79.69亿元,最高限价91.64亿元。据了解,本批次用地均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限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中新网消息,据成都住建局,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对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条件、认定程序、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第一,已取得权属证书;第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第三,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租金由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租赁双方应在收缴租金后3日内将收缴凭证上传至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