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日讯 今年2月2日济南举行全省首个城市更新项目推介会,现场推介了75个项目,其中就包括济南历下区的三塑地块—历山路TOD商业综合体项目,时隔28天的时间,历下区的三塑地块已经进入房屋征收阶段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等规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已作出济(历下)征字〔2023〕3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山东三塑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山东三塑地块城市更新项目东至历山路、西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路、北至轨道交通规划东仓站泛亚电竞。具体门牌号码为:历山路99号、历山路97号,以上门牌包括征收范围内的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涉及被征收房屋43户,总建筑面积约30800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40户,房屋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非住宅3户,房屋建筑面积约2215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4450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15天,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9日。
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30天,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
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泛亚电竞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规定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价款。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泛亚电竞予以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具体可按下列方式补偿:
1.产权明晰的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含无不动产证但有直管公房租赁证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办理房改手续。房改后,原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享受相关补偿。
2.公有房屋承租人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且被征收房屋为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房改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其货币补偿金额为《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房屋补偿价值的百分之九十,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为百分之十。
被征收房屋为楼房的,不再进行房改。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房屋补偿价值的百分之八十五,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为百分之十五。
选择房屋安置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结清其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价值之间差价,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3.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
2013年7月20日《办法》实施前,在征收范围内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登记地点一致,且具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的,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实际用于营业的建筑面积部分房屋评估价值的5%。《办法》实施后,利用住宅房屋新设立工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不予增加补偿。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征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
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规划;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被征收人应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价款泛亚电竞。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的,可以在本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10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泛亚电竞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转交土地收储机构。土地收储机构同意收购的,进入收购程序;不同意收购或者同意收购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内未能签订收购合同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双方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且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进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产权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继续承租。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且不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就货币补偿分配方案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达成的协议予以补偿;达不成协议的,暂时按照原有的规定处理。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寻找过渡用房,房屋征收部门发放临时安置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定为36个月。自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腾空交验空房之日起进入过渡期。